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18年 “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具备《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二)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二、招生导师
我院获得2018年博士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主要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等程序。
(二)直接攻博:在符合我校专业要求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学位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1]60号)及《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三)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经我校考核合格后确定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四、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8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2017年11与16日-12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我院学术服务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我院将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 《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7、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请提供)。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28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不接受考生用2017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申请2018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申请表,经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四)确定候选人
我院考核专家组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现场确认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六)综合考核
1、主要内容: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2、主要形式:
面试:20-30分钟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 = 学术素养×30% + 外语水平×20% + 培养潜质×50%。专家考核组将根据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
考核测试过程将全程记录,包括对面试环节进行录像纪录。
按学校规定,综合考核收费180元。
(七)录取
1、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2、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3、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详见《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六、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三)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四)2018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选拔工作均按照《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86-27-68758199
E-mail:allen-xie@whu.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教学实验大楼4楼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