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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时间:2023-03-15 15:20:47点击量:

   为做好我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积极推进以学科为平台选拔、按不区分导师招生,指导教师和被录取的学生通过“师生互选”确定指导关系(2023年有招生计划的导师见附件1)。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长:朱玉贤

副组长:雷爱文

员:何建华、阴国印、胥国勇、顾栋

(二)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考核录取工作。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察

根据考生提交的外语综合水平考核材料,所有申请考生均通过我院外语水平考察。


四、候选人确定及招生计划

    (一)候选人确定

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见附件2

    (二)招生计划

35人,含硕博连读及直博生12人,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23人。如有人才专项博士计划,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五、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202332314:00-17:00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当代楼高等研究院5530会议室(当代楼6号门进)

提供材料: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

2、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

3、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4、《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3,须打印并签名)

申请人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023武大高研院博士复试(QQ群):523486427,考生务必第一时间添加。(添加验证时请备注:专业+姓名+报名号,报名号为2023开头的一串数字),便于及时联系。

    (二)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2023324

2、考核地点:武汉大学当代楼高等研究院

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考核形式为PPT展示报告(10分钟)及口头问答,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 = 学术素养×30% + 外语水平×20% + 培养潜质×50%。专家考核组将根据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考核的三部分内容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二)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将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八、调剂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统筹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

    (二)调剂

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校内调剂,调剂应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且外语水平须符合我院的要求。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打印《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经调入、调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三)所有调剂考生需参加我院综合考核,若录取须占用我院招生计划。


九、咨询与监督

高等研究院学术服务办公室:027-68758199wdgyyias@163.com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027-68754920wdyz@whu.edu.cn



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

2023315


附件: 

附件1:计划招生导师名单.doc 

附件2:初审评议结果(考核名单).xlsx

附件3: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