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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时间:2022-03-18 18:32:48点击量: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各学科成立专业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研究生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学科复试工作。


    二、分数线、指标及比例

    各专业考生达到以下相应分数线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专业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计划数

上线人数

物理学

50

55

80

80

320

37

9

化学

50

55

80

80

325

生物学

50

55

80

80

350

材料科学与工程

50

55

80

80

320

              注:实际录取人数根据复试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复试要求及安排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2022年3月30日(如有调整,将在学院网站公告)

    2、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复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指南另发,提前演练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内容和要求

    1、专业课面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由复试小组自行命题。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结合面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复试小组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填写《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

    (三)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具有学术不端行为,不予录取。

    拟录取结果公示前,指定专人对各项成绩原始记录、核算过程及最终结果等进行比对、复核,确保无误后签字留存、备查。


    四、报考资格审核

    复试前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送至邮箱wdgyyias@163.com,(注明“报考资格审核-姓名”),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核查、面谈和“函调”(必要时)等方式审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核查考生以往考试作弊、违规违纪受处罚的情况等。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审查考生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复试

    (一)接收调剂专业

    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可接收调剂(均为学术学位,不接收专业学位调剂)

    (二)调剂复试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调剂原则和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

    2、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

    (四)调剂意向报名

    意向调剂考生,3月25日前,可提交意向调剂信息,填写《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意向表》(附件1)、《简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wdgyyias@163.com,邮件主题为“调剂-姓名-初试总分-调剂专业-本科院校-本科专业”。

    (五)复试人员确认

    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和考生所在的本科学科(双一流学科或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靠前的学科),经由学院择优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复试时间

    待定,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其他说明

    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待系统开放后),否则视为放弃调剂


    八、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本细则规定,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原则上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不论初试成绩高低,复试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均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

    本院相关招生信息均在学院网站上发布(http://gdyjy.whu.edu.cn/),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招办,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高等研究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 Email:wdyzjc@whu.edu.cn

    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电话027-68758199 Email:wdgyyias@163.com


    十、附则

    本细则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公布施行,由高等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1、意向表(姓名-初试总分-调剂专业-本科院校-本科专业).doc 

2、简况表(姓名-初试总分-调剂专业-本科院校-本科专业).xlsx